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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就其所需的 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区间照明灯具改造及太平车辆段盖下风机、风管加固项目(第二次磋商)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SZGW-CS-2021-061
2、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区间照明灯具改造及太平车辆段盖下风机、风管加固项目(第二次磋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69.8558万元(大写:贰佰陆拾玖万捌仟伍佰伍拾捌圆,已含税);
5、采购需求: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及区间照明灯具改造范围内车站公共区、设备管理区及其区间的照明直管荧光灯、螺口灯节能改造;照明灯具改造涉及灯具灯罩的清洗;灯具老化附件的更换太平车辆段盖下风机、风管加固改造:共计数量为40台,主要涉及轨道上方风管,经现场查看轨道主要通向联合车库、停车列检库、工程车库、镟轮洗车库,计划合同期:11个月,计划2022年1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磋商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响应人(投标人)近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响应人(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招标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注:磋商(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供应注册”成功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上述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递交,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报名成功,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报名。报名期间提交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资格审查以评标专家依据响应文件评审为准。
本次公告为2021年11月29日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第二次磋商公告,第一次公告时的各响应单位所办理的响应保证金可延用于本次磋商中,但须重新填报获取文件登记表。须将第一次公告时采购人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装订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单位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成功的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可在网站直接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轨道交通大厦1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轨道交通大厦13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1、供应商进入谈判现场应携带“苏康码”绿色码、身份证,参与谈判活动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谈判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事宜。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在采购活动中出现报名或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经第二次公告仍然不满三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再发布公告。
名 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410室
联系人:姚 工
电 话:0512-69899920
传 真:0512-69899921
电子邮箱:386866795@qq.com
邮政编码:215101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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