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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招标人为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马鞍山段)工程车辆及部分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1)项目批准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目批准文件编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1067号和皖发改铁建函[2021]406号;(3)项目地点:南京市/马鞍山市;(4)招标数量:25列4辆编组/100辆;(5)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6)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7)合同估算价:9967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②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若在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批次招标项目投标;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因弄虚作假被本项目招标人查实的,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拒绝其参与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④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⑤本项目为车辆及部分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公告3.3条款不作要求。 资质,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投入运营且无不良记录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项目业绩。备注:上述符合要求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和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最终验收证书或预验收证书等)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本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所有要求,且必须为轨道交通车辆的制造企业;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本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除业绩要求外的所有要求;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也不得参加其它联合体同一标段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3至2023-06-26, 每天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后(未同时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及现场招标文件获取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前往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所街办公楼110室,缴纳200元招标文件费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3 09:30,地点为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47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
邮 编:210017
联系人:茆杰(商务)、周国祥(技术)、石鹏鹏(技术)、王娟(咨询)、禹子倩(咨询)
电话: 025-51896037、51896127、13951751156
传真: 025-51896127
电子邮箱:13951751156@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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