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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松陵车辆段远期预留停车列检库设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0:24:06  文章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松陵车辆段远期预留停车列检库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重〔2022〕3号《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松陵车辆段远期预留停车列检库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松陵车辆段远期预留停车列检库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一次建成预留停车列检库,长约270m,宽约69m,总建筑面积约1.88万㎡。与既有停车列检库之间设纵向消防通道;线间距为4.6m,每股道均设2列柱式检查坑。

以上信息仅供本次招标使用。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指导价(万元)

服务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0245001005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松陵车辆段远期预留停车列检库设计项目

4号线松陵车辆段远期预留停车列检库施工图设计(含招标设计)、施工配合及相关服务;

105

367

2.4服务期:2023年6月30日至 2024年6月30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述两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满足资质①,非牵头方须满足资质②。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否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投标人业绩: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两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业绩须满足业绩要求,双方业绩可互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独立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须固定统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申请人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使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9、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重要告知: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

2、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3、根据《关于规范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投标阶段所投人员满足信息归集要求。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R是 □否,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个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yjy.com.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经 办 人:谢泽华

电 话:0512-69899100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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